2015年广西省桂林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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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109个职位计划招聘1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8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5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含公共面试、专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8:00—9月2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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