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公安局治安联防大队招聘简章(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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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东兴市公安局治安联防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共8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龄18—30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素质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行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
东兴市治安联防大队(看守所大院旁)联系人:邓功超,联系方式:18207803652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到东兴市治安联防大队报名。报名者需提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同底1寸照片4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东兴市公安局办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工资为1200包吃住,工龄补贴按周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年内月工资增加150元,满四年领18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三个月轮流安排上班休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市公安局治安联防大队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东兴市公安局治安联防大队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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