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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委党校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6人)(2)

2015-08-24 09:32  |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选拔方式

  招聘采用面试、科研能力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分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两个部分。

  (1)指定题目试讲:考生根据现场指定的题目试讲,总分100分;

  (2)自选题目试讲:考生自主选择与报考岗位相关题目进行试讲,总分100分。

  2、科研能力评估

  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考人员的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主要从影响力、专业性、创新性等角度进行评价,并量化成分值,总分100分。

  3、成绩评定及计算

  按照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科研能力评估成绩5:3:2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总成绩再相同的按指定题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根据政审情况,经集体讨论,按与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体检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泰州市委党校网(http://www.jstzdx.cn)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被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人才招聘工作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校监督电话:0523-86882305。

  四、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82312

 泰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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