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高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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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2015年全区计划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7日至1997年9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审批等9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泰州城市频道高港电视节目中心向社会公布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7日—9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