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5人(3)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⑤考核不合格。
(四)体检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院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从同一应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如递补人员体检仍不合格则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清楚。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把公开招聘工作与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公开招聘工作营造和谐的氛围,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直接管辖下的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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