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审计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2)
(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1:3,未达开考比例确需于当年进人的,需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审计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审计厅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须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前应聘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送交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审查。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为7人,由自治区审计厅、人社厅有关人员和外单位专家组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公布在广西审计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满分值70%以上,否则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2.体检
统一安排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按考核人选确定办法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员。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自治区审计厅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审计厅网站和广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纪律监督
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
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71—5800261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00227,58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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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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