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选聘教师公告(7人)(3)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83-2162001 (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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