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中山大学招聘发展规划办公室管理人员4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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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发展规划办公室管理人员4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A系列人员(固定编制)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规划处规划管理岗(A系列)1人;
(二)政策法规处政策管理岗(A系列)1人;
(三)督查评估处督查管理岗(A系列)1人;
(四)综合处综合管理岗(A系列)1人。
三、招聘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职业操守,善于团结同志。
(二)本科或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三)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廉洁勤政,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履行职责需要的管理知识,有相当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的使用。其中:
申请规划管理岗者,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有志于从事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申请政策管理岗者,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背景者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者优先考虑。
申请督查管理岗和综合管理岗者,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应聘人员如获聘,在获聘岗位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发展规划办公室综合处(中山楼102室)张老师处;电子版请发送至zhzhong@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2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待遇按学校规定。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中山楼102室发展规划办公室综合处
联系人:张忠老师
联系电话:84115855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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