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甘孜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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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分别为甘孜州部分州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619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州属事业单位和县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四川省招聘(要求考生本人正住户籍2015年8月31日前在四川省);
2. 乡镇事业单位全部面向甘孜州招聘(要求考生本人正住户籍2015年8月31日前在甘孜州)。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者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标注专业为准,且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
具体专业及学历要求、岗位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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