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盐城市城南科教城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2)
2. 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盐城城南科教城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企业性质,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住房公积金及各类保险参照同类人员执行,后续根据每年实绩考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城南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盐城市城南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盐城市城南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