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上海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补充说明(2)
(三)专业要求。报考音乐制作、戏剧编导、戏剧表演、摄影及多媒体制作、舞蹈编导、播音主持等岗位的考生,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特长的,在区县级及以上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创作、导演、表演的,或获得过市级、国家级重大文化活动奖项的,或具有国家级资格证书的,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担任过节目主持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四)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之前由县文广影视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技能测试、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上文规定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上或非本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除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创作、设计、导演、表演的作品原件,包括文本、视频资料、所获奖项原件以及文化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资格审核、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县文广影视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报考文化专业紧缺岗位的考生面试之前由相关部门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七)成绩计算。最终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50%,面试成绩占20%,即: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
其他有关事项以本市和本县相关招聘办法规定等为准。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9695140 文化专业紧缺岗位咨询电话:69617293 59613185
监督电话:69693032 59622324-8432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