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68人公告(3)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上午10:00-13: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3、成绩查询。2015年10月26日上午10:00,报考者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拟遴选人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均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通知报考者。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体检、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2、体检。体检工作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遴选职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监督与回避
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七、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0991-2890459 0991-2890637
2、考务和技术咨询:0991-8883053
3、监督举报:0991-12380、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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