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城乡规划所、人民医院、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的需加试专业考试,报考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的需加测亚伟中文速录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确定的公共科目分类情况,结合我县招考岗位实际,确定笔试试卷为综合管理类(A类)。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为全客观题。
本次考试大纲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其中:城乡规划所、人民医院、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总成绩÷3×20%与专业考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按速录技能成绩×50%与笔试总成绩÷3×25%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岗位以新闻专业答辩代替面试。
距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其中:城乡规划所、人民医院、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3×25%+面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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