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户籍以2015年9月19日户籍为准。
5.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5年9月19日之前取得(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 2015年9月19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2015年9月19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9月19日。
6.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deqing.lss.gov.cn)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8.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由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8066316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75130
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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