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及医院招聘公示公告(2)
六、考核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1、考核:考核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本单位网站上、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审批后办理关系转移、入编聘用等手续,享受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单位网址:http://www.gxpys.com/
咨询电话:0771-2274300、2274398
监督电话:0771-2317155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邮编:53000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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