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30人公告
2015年云南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3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25日。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的到各县区教育局.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昭人社请[2015]60号),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15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到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录(聘)用以后的见习期1年满之前,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也不再聘用。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和教师招聘考试作弊未解除禁考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2015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530人:其中市直属学校59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9人、昭通市农业学校5人、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12人、昭通市卫生学校12人、昭通市财贸学校3人、昭通民族中学3人、昭通市实验小学5人、昭通市幼儿园6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4人)、昭阳区26人、巧家县160人、盐津县90人、大关县52人、永善县111人、绥江县27人、镇雄县600人、彝良县329人、威信县54人、水富县2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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