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及上海行政学院第三分院招聘公告(2)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教学、科研能力。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市委党校网站主页、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凤
招聘邮箱:zhaopin_sdx3fx@126.com,
联系电话:51213199
监督电话:22880609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三分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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