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阿坝州汶川县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考调公告
为加强汶川县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项工作”,积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阿坝州干部职工“团聚工程”实施办法》,经中共汶川县委十一届第96次常委会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考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共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 名,其中:人才引进7名(教育类岗位3名、卫生类岗位2名、综合类岗位2名),“团聚工程”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汶川县2015年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内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岗在编财政供养事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市、州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或乡镇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经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3.符合相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人才引进和“团聚工程”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汶川县2015年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汶川县同类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0日—至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汶川县门户网,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汶川县2015年人才引进暨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双面打印并不得改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后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7-6448627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名表》2份;
(2)毕业证、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团聚工程”的事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分居五年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和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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