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苏州市常熟高新区村(社区)招聘简章(2)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8日—10月16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常熟市东南人力资源市场(东南大道与金麟路交叉口东北侧,职教中心旁,联系电话:52351921)。
2.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行政村安全管理岗位(03号岗位)的还需出具电工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照片1张。
3.报名者需如实填写《2015年常熟高新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数大于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方可开考,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时,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录取,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政审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进行政审和公示(不少于5天),政审、公示无疑异的,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进行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 高新区村(社区)招聘录用人员由高新区根据各村(社区)工作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由所在村(社区)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动合同管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录用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条线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有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录工作的有关信息可通过东南人才网(www.csdnrc.com)查询。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52908007,13862311618。
报名监督电话:52968226。
常熟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