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3)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统一发布公告,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具体招聘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下载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各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执行。
(四)本次考试,官方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7035503 刘老师;029-87033610 朱老师;
029-87035719 张老师。
1.2015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rar
2.2015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rar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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