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聘教师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5、体检
面试合格者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63774566
监督电话:23112745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918号
邮编:200011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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