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招聘公告(2)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文广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737471
电子邮箱:rcpxzx_wgj@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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