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2)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k.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办科(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6—02;联系人:马洁莎);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及正面免冠照片2寸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5、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安康市住建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k.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5-3234031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f.zip
市住建局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zip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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