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潜江市农场(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农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5]18号)、《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有农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发[2005]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场(管理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15名,详见《潜江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长期扎根农场(管理区)工作;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进行。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5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简章》和《2015年潜江市招聘农场(管理区)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四)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于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人员应于201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5年11月21日上午0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资料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调剂
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招聘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分为考生申请调剂岗位和招聘机关审查两个阶段进行。已在所报考岗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调剂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调剂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参加调剂人员必须符合拟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后,对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仍然达不到1:3的,招聘机关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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