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安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报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 11月23日8:30至17:30;考生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地址:安顺市委大院内综合大楼6楼603室)领取,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实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实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实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实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1月16日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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