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2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系统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专业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2年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护士资格证的考生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5年10月2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5年10月21日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区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本市内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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