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师招聘公告(150人)(5)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笔试结束10天内在罗湖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罗湖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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