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师招聘公告(150人)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规定,为补充罗湖区师资队伍,区教育系统计划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5所师范类院校设置考点,面向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5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表所要求条件的2016届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6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签发时间确定为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时间。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职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所列本科专业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故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报名现场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考试入围的,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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