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榆林市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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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榆林市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招聘30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直事业单位和清涧县路遥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5年榆林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清涧县路遥纪念馆招聘6名讲解员。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对象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二代身份证登记出生年月日为准;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7、户籍:属榆林市所属县区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前落户时间为准,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落户者)或高考前属榆林市所属县区户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户籍证明);招聘岗位不限户籍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8、获得双学位的以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考试违纪违规未满三年的。
2、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3、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中规定需要回避的。
4、在读研究生不得用本科学历报考。
5、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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