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400人)(3)
5、考核面试(11月30日至12月10日)
招聘单位通知达成面试意向的入围人员参加考核面试,对入围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12月11日至15日)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经复查体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察阶段(12月16日至2016年3月)
招聘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教委(人事科)审核备案,教委(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情况、社会保险及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
8、公示阶段(2016年3月)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入职手续(2016年3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此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咨询电话:64616181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