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选调生考试招聘340人公告(3)
六、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切实抓好选调生人选考核、接收安排和培养管理等工作。
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各有关高等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 76号;联系人:李烈青;电话:0591-88017698、87875510;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有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及时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发布。
附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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