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肺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五)医疗卫生管理岗位:
任职条件:
1.卫生管理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六)医疗装备岗位:
任职条件:
1.生物医学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大型医疗设备管理流程以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维护、维修工作;
3.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七)工程师岗位:
任职条件:
1.基建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书面或电子版)发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E-mail:feike_ren@163.com。
3.资格审查
上海市肺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4.面试及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及考核名单。由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组织体检。体检在上海市肺科医院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肺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65111879
E-mail:feike_ren@163.com
上海市肺科医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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