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市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
(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
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缴纳、《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方式和面试其他具体事项于2016年2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和江油市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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