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绵阳市安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24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2015年绵阳市安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见附件)。
(二)定向招聘
定向面向在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3名(岗位代码:1540407)。
服务基层项目指:“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报考上述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都不再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加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它规定的。
四、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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