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南京市栖霞区新教师招聘375人公告(2)
2、面试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制定2016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将分两批进行:
首批为 中学师资招聘(含新港中专校)、学前教育师资招聘;第二批为小学师资招聘。
(1)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栖霞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 http://www.qxjy.com)。首批与第二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分别于2016年3月上旬和3月中旬在栖霞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是否参加面试须于面试前进行确认。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考核的形式。面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50分。(3项面试成绩中,若有1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需求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和栖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xj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栖霞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签订协议时必须取得任教学段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聘用的新教师,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幼儿园)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 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016年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报名表.rar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