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学校特聘新教师简章
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学校特聘新教师简章中规定,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成绩。
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学校特聘新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资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常州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直属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将面向社会公开特聘优秀新教师。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简章。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数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各1名
三、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取得或正在申请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7月15日前必须取得),并即将取得硕士学历及以上学位的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特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奖学金2次(含2次)以上(“985”高校获二等奖学金1次以上)。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6.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三)学科条件
详见《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面试考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详见《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由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教师资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