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节市赫章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40人公告(2)
五、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3)未能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
(4)有规定不能聘用的。
六、签订就业协议
经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与招聘工作组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7月中旬组织体检对象到赫章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hzrlzy.cn),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聘用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其它
1、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师除享受我县同等条件教师待遇外,由赫章县教育局协调提供一套公租房居住,免收租金;正式录用后赫章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000元。
2、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招聘工作组联系电话:
毛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 韩老师 武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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