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2015年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和专业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人数和专业设置等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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