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佛山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示公告(3)
六、有关事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且成绩在竞聘人员中排名居首的,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参加全国教师教育教学竞赛获国家一等奖的,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健将级运动员证书,并且证书专业与学校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师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局。
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22830229、22830226、22830266,监督电话:22830252。
各镇(街道)教育局咨询电话:
大良教育局22232774;容桂教育局28381256;
伦教教育局27729935;北滘教育局23272710;
陈村教育局23830091;乐从教育局28338897;
勒流教育局25553481;龙江教育局23888768;
杏坛教育局27388311;均安教育局25386926。
附件下载>>>
1、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学科)需求表.pdf
3、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业务审查材料清单.doc
4、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pdf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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