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黄埔区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55人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我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公开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专职安全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155名专职安全员,其中鱼珠街、黄埔街、大沙街、文冲街、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荔联街、长洲街、夏港街、永和街、联和街、东区街、萝岗街各10名,九龙镇15名。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低于1:2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9.在镇(街道)、园区、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0.户籍在黄埔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1.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街镇专职安全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负责检查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区、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完成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具体见《黄埔区2015年招聘各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15年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2015年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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