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待遇及服务期
聘用后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期离开本单位,需作相应经济补偿。
八、未尽事宜,由遂昌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21552
遂昌县农业局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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