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5名研究生简章(2)
(三)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面试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大道校园路2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面试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面试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需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成立“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考办”),“招考办”设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51-28776256、28776258(校纪委)
0851-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zyrs.gov.cn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www.zunyiyizhuan.com
五、其他
本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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