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3.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考察。考察时着重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 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5. 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