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6370、0580—5088235。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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