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阿勒泰地区社会招聘3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㈣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详见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xjaltrs.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及考生面试通知单,面试费40元。
3、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⑶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岗位(职位代码:2015004),地区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2015005),阿勒泰市广播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2015054、2015055、2015056),乡镇(社区)医疗、护理等上述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按加试成绩最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4、总成绩计算
⑴ 乡镇(社区)护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
⑵阿勒泰地区影视译制中心岗位(职位代码:2015004);地区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2015005);阿勒泰市广播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 :2015054、201505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
⑶阿勒泰市广播电视台岗位(职位代码:2015056)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25%。
⑷乡镇(社区)医疗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详见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altrs.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㈤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部分(见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考试录用”栏)。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㈥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15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www.xjaltrs.gov.cn)下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㈦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xjaltr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像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㈧聘用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录用文件,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㈨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www.xjaltrs.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6—2102007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6-2100271
阿勒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6—2105995
阿勒泰地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科 0906-2133997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991—4650800
1、2015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3、2015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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