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布尔津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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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布尔津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经布尔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人。
一、招聘范围、原则、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县户籍或本地生源符合条件的1999年及以前毕业的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
2.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招聘单位在岗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热爱招聘单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报考专业要求的相关学历。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拟招聘人员总数8人。其中:环卫队1人,园林绿化处2人,乡镇水管站2人,公益林管理站2人,接待服务中心1人。
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2016年1月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岗位涉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5年1月1日为准。如“40岁以下”即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月1日)的适龄人员, “45岁以下”即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月1日)的适龄人员。
(三)笔试
1.笔试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用汉语文字命制,要求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笔试设置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因笔试成绩不合格等出现空缺的,可在相近岗位人员中调剂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5.族别不限的岗位,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加10分。
6.笔试成绩公布:
2016年1月11日,笔试成绩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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