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招聘44人公告(2)
六、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剂。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初选材料(理论类及公共课类除外,其考核方式再另行通知)统一打包,并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指定邮箱投寄应聘材料。对于电子应聘材料超过20兆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光盘(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01331)。
初选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造型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专业创作作品电子文档(JPG格式)6-10件(设计成电子展板形式,学校统一用A3纸打印),其中个人独立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每件作品不得多于3幅电子图片,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设计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JPG格式3-5项设计作品电子件(设计成展板形式,学校统一用A3纸打印),其中不少于2项为个人独立设计作品,每项作品所提供图片不得多于8幅,每幅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初选材料均需单独打包统一以“初选展览+姓名+应聘院系+岗位”置于应聘材料电子附件材料中。
七、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工作经历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八、考试考核
(一)作品考核
学校专家委员会按照《四川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相关规定,对符合岗位应聘基本条件人员的参展作品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根据评分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实际人数1:3的比例进入能力考核环节。
(二)能力考核
教师岗位能力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创作及科研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2、创作、科研能力考核
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举办成果展览(史论、公共课及工程技术类除外),进行量化评分。
3、试讲
由招聘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试讲。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创作、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0%+试讲成绩×40%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的标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考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获奖成果、相关工作经历等优先。
体检由四川美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面试且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四川美术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美术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四川美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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