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六安市寿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一周。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窗口补贴 +误餐补助 +五险。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司法局信息公开板块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司法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 0564—4220103 监督电话: 0564—422736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公证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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