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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6-01-04 11:2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江苏省招聘大学生村官95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16年苏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2015年,我市计划选聘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具体名额为:

  昆山市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男)3名。

  吴中区选聘15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男)1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女)5名。

  相城区选聘22名,其中:村(社区)工作人员(男)15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女)3名;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4名,限男性。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苏州市生源的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担任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的也可参加选聘;(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苏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有关政策

  1.本次苏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由相关选聘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与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1)昆山市2016年选聘的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在村(社区),食宿自理,与开发区、镇签订聘用合同,每年由开发区、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昆山市委组织部审核后,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在前三年合同期内,选聘人员的年收入按本村(社区)副职干部的年平均收入发放。聘用期内,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办理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2)相城区2016年选聘的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由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合同期间,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党(工)委负责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可提前解除合同。对三年合同期满并连续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继续签订合同留村(社区)工作。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福利构成:基本工资参照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定;奖金福利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制定考核办法予以确定。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统筹解决。

  (3)吴中区2016年选聘的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合同期间,由所在镇(街道)负责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镇(街道)可提前解除合同。对三年合同期满并连续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继续签订合同留村(社区)工作。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奖金福利构成,由各镇(街道)制定考核办法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镇(街道)统筹解决。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根据各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转为当地村干部留村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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