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6年江苏省招聘大学生村官95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16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6年,宿迁市计划选聘7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1、无须参加笔试直接通过驻村实习选聘“985”高校应届毕业生30名;
2、从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聘20名(男11名、女9名);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20名(男11名、女9名)。
具体职位如下:
选聘计划 | 岗位名称 | 选聘人数 |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计划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中共党员) | 8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中共党员) | 6 | |
村(社区)主任助理(男) | 3 | |
村(社区)主任助理(女) | 3 | |
面向报考选调生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男) | 11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女) | 9 |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